增加指导性案例规范研究新维度。
司法解释就采取了这样的限定:只有那些多次引诱(或容留或介绍)他人卖淫的,或者既实施了引诱行为同时又有容留行为或介绍行为的,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才按照《刑法》第359条规定论处。[55]法官在此是将同居义务作为一种由自愿结婚行为推导出来的伦理义务,但其实在《婚姻法》的层面,由第3条第2款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第4条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的规定,以及第32条关于离婚诉讼和第46条关于损害赔偿的有关规定,可推论出夫妻有同居的义务。
[4][德]伯恩得·吕特斯:《法官法影响下的法教义学和法政策学》,季红明译,载李昊、明辉主编:《北航法律评论》(2015年第1辑),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第137—161页。[5]在此意义上,法教义学可谓是一门关于法律解释的学问,法教义学与法解释学也可以大致约等地使用。只有从婚姻法上同居义务的角度对强奸罪展开解释,才能够在维护婚姻关系和保护女性权益两个方面,实现刑法与婚姻法在实质上的协调一致,保证法秩序的统一性。与体系化相反,体系解释的工作性质是以整体作为方法和标准来处理局部。如果根据历史解释或目的解释得出的结论看起来不符合体系解释的要求时,体系解释没有独断权。
无论在刑法删除前后,经营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的一种形式被定义保留下来。[15]探讨解释方法不仅具有理论上类型化的效果,而且经由追寻方法背后的思想,总结实践经验,有助于提升法律解释的质量,为立足于本土的法教义学大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我们可从不同的维度去认识国家治理能力。
在人类历史上,各国人民都在努力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家治理方式,致力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动国家繁荣富强。第三,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同时,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能实现法治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才能有效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有效实施。法律实施情况和效果,直接决定国家治理效能。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思想,深刻阐释了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的关系、法治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关系、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与国家治理能力的关系、国家治理法治化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提出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治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夯实了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制度之治的根本保障,也对其他国家制度发挥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在国家治理体系中起着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行稳致远保驾护航,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本固基。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与国家治理这对范畴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出两者之间息息相关的内在逻辑以及法治对于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成熟定型的重要标志。这五个方面涉及制度执行的主体、方式、程序、效果等内容,蕴含国家治理体系的所有要素,是法治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主要作用的逻辑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长期实践探索中逐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对于在法治建设中领导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彰的单位和领导,应当认真问责,督促改进。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健全激励与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与公务人员有动力也有压力推动工作,要让党政负责人像抓经济一样抓法治。
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核心在于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法治化既是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法治对于国家和社会发展具有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从制度构成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等不同形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体系自身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凸显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又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只有做到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有效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
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党中央工作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体现党的统一意志、规范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活动、依靠党的纪律保证实施的专门规章制度。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如果不全面深化改革,发展就缺少动力,社会就没有活力,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不能实现进步和发展。
进入专题: 法治 国家治理现代化 。如果不全面依法治国,就无法形成改革过程中的社会共识,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就不能有序运行,就难以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稳定。
为解读这一命题的基本内涵及其当代意义,我们需要探讨:法治为什么会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体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国家治理体系由哪些要素构成?如何在法治轨道上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由哪些要素构成?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本文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界分为基本逻辑,尝试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构建法治和国家治理之间的基本分析框架。法治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再推行改革措施,避免改革措施与现行法律产生矛盾和冲突,从而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
严格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开展立法,立法内容要符合宪法和上位法的规定。要健全守法激励机制,加强对诚信守法行为的保护,提高违法失信行为的成本,引导群众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
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法律体现,它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凝聚民意共识、确认国家制度、维护社会秩序,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运转实施。我国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厉行法治,能够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通过法治固根本强根基,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着力提高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能力。
四、通过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高质量发展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的是良法善治,为此,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领域改革,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高质量发展。尤其要支持新形式的法律监督制度,拓宽公益诉讼范围。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以良法保障善治。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立改废释并举,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从制度的表现方式来看,国家治理体系包括法律规范、党内法规、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不同制度载体。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遏制各领域的违法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不同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国家治理能力的重点是国家机构的履职能力。法治保障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这些内容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制度,它们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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